关于题目中提到的“存货跌价准备一经确认,不得转回”的说法,需要具体分析。在早期的会计准则下,确实存在某些情况下,一旦确认了存货跌价准备,就不得在其后期间转回的情形。然而,随着国际财务报告准则(IFRS)和中国会计准则的逐步趋同,现行规定已经允许在特定条件下对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进行转回。这意味着,如果影响存货价值的因素发生变化,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回升至高于成本水平,则可以相应地转回部分或全部跌价准备。
因此,对于这个判断题而言,答案应为“错误”。企业在处理存货跌价准备时,应当依据最新的会计准则,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,灵活调整相关的会计政策,确保财务报表能够准确、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。
总结来说,了解并正确应用存货跌价准备的相关规定,不仅有助于企业更好地管理库存资产,还能提升财务信息的质量,增强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对企业决策的信任度。同时,这也提醒我们在学习和应用会计知识时,务必关注最新动态,以保持知识的时效性和准确性。